林业法研究所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01-18 09:00 作者:曾晓峰 访问次数:0
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委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就全面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国家林业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提出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稿)》。2019年1月13-15日,林业法研究所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李淑新副主任、周金锋处长、吕振副处长,广东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许再荣调研员,湖南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张运明处长,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政策法规处李欣处长,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李媛辉教授等长期从事林业政策和林业法研究的资深专家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稿)》进行了专题研讨。
研讨会由林业法研究所所长周训芳教授主持。研讨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李淑新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修改提出了指导意见,各位专家围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修改建议稿)》逐条进行了讨论,形成了整体修改意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和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参加了本次研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业法研究所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的指导下,长期开展林业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不忘初心,在林想林,努力为我国林业法治建设献智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