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1977年-),女,汉族,湖南长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一、教育经历
1996.09-2000.07 中南大学全日制本科,获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
2003.09-2005.12 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学);
2011.09-2014.06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学)。
二、 主持的主要课题
1.2020-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利益平衡视野下自然资源管制性征收制度研究”;
2.2016-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民法法源的体系构造与法典表达”;
3.2016-2018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大数据影响下的法学教育范式转型研究。
4.2016-2018年,湖南省哲社基金一般项目“物权习惯问题研究”;
5.2015-2016年,国家林业局课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研究”;
6.2015-2016 年,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立法研究”;
7.2015-2017年,湖南省教育厅“法治湖南视野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研究”;
8.2011-2013年,湖南省教育厅“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机制的实证研究”。
三、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1.我国浮动担保制度的系统性完善——以适用实况为切入点(独著),《法学》2020年第1期(CLSCI);
2.我国民法上的禁止权利滥用规范——兼评《民法总则》第132条(独著),《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年第5期(CLSCI),获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论文二等奖;
3.论法理与学说的民法法源地位(独著),《法学》2018年第6期(CLSCI);
4.论森林生态损害公益诉讼的主体(第一作者),《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CSSCI);
5.论民事裁判中的法官造法(独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8年第1期;
6.HiQ诉LinkedIn(领英)公司案,《民商法论丛》,法律出版社2018年8月(CSSCI);
7.P2P网络借贷中的民法问题(独著),《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北大核心);
8.民法上国家政策之反思——兼论《民法通则》第6条之存废(独著),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CLSCI);
9.《瑞士民法典》“著名的”第一条——基于法思想、方法论和司法实务的研究(独著),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4期(CLSCI);
10. 契约法源辩(独著),河北法学2014年第12期;
11. P2P网络借贷中的民法问题(独著),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2.互联网行业VIE协议控制的法律效力(独著),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13.(美国)横向合并指南(第一作者),《民商法论丛》2012年9月(CSSCI);
14.从习惯物权到法定物权:新《森林法》背景下的公益林收益权质权(独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15. 城镇集体企业的物权分析(独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6期;
16. 国外反垄断法中的宽免制度比较研究(独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6期;
17. 大数据对法学教学模式的影响调查(第一作者),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9年第3期,获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论文二等奖。
四、著作、教材
1.《民法法源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20年。
2.《美丽中国视域下的森林法创新研究》(第三作者),法律出版社2019年。
3.《民法典评注•合同编》(参与撰写),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
4.《经济法学》,副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
5.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第六卷)(参译),法律出版社2014年,国家十二五规划重点图书。
五、主要社会兼职
1. 湖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2. 湖南省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六、获奖情况
1. 2016年度湖南省法学会教育法学会法学本科教学标兵;
2.2016年度全国法律英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
3.2017年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